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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9-27 關於國民年金

關於國民年金

一、請領資格及給付金額
  • 1.只要是在國民年金加保期間(65歲前)死亡的被保險人,就可以由「支出殯葬費的人」請領喪葬給付。如果是在「國保退保期間」或「65歲以後」死亡的人,由於死亡時不是國保被保險人,所以不能請領國保的喪葬給付。
  • 2.喪葬給付的金額是按照被保險人死亡當月之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5個月,國民年金保險月投保金額,自104年1月1日起,由17,280元調整為18,282元。所以,若被保險人於104年1月15日參加國保期間死亡,則喪葬給付金額為18,282元×5=91,410元;如果被保險人於103年10月31日參加國保期間死亡,支出殯葬費的人於104年1月20日申請喪葬給付,因為被保險人死亡時的國保月投保金額為17,280元,所以喪葬給付金額為17,280元×5=86,400元。

  • 二、喪葬給付如何申請
    • 備妥下列文件後,直接寄到或送到勞保局國民年金業務處或各地辦事處:
    • 1.喪葬給付申請書,並於申請書上貼妥申請人(即支出喪葬費的人)的身份證正反面影本、入帳存簿封面影本。
    • 2.死亡證明書, 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,如果是死亡宣告,要檢附判決書。
    • 3.載有死亡日期之全戶戶籍謄本,或載有死亡登記之戶口名簿影本。
    • 4.支付喪葬費的證明文件正本。
    • 5.領取喪葬給付請求權被保險人死亡之日起 5 年內必須儘快申請,超過 5 年就不能再申請了。

    三、遺屬年金給付
    1.請領資格:
    A、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(未滿 65 歲)死亡時,或領取身心障礙或老年年金給付者在領取年金期間死亡,如遺屬有符合請領條件之「順序遺屬」(即最前面順位的遺屬),得請領遺屬年金給付。需符合受領順位

    四、遺屬年金要如何申請
    • 備妥下列書件後,直接寄到或送到勞保局國民年金業務處或各地辦事處:
    • 1.應備基本書件:
      遺屬年金給付申請書,並在申請書上貼妥入帳存摺封面影本。 死亡證明書或檢察官相驗體證明書,如果是死亡宣告,要檢附判決書。 載有死亡日期的全戶戶籍謄本,或載有死亡登記日期的戶口名簿影本;請領人是配偶時,必須載有結婚日期;請領人是養子女時,必須載有收養及登記日期;請領人和死亡的被保險人如果不在同一個戶籍,必須同時提出各該戶籍資料。
    • 2.依請領人所適用的請領條件如以「在學」、「無謀生能力」、「受被保險人扶養」及「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17,280元」資格等申請者,另需檢附其他證明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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